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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广东工业大学学生考试监考工作职责》的通知

点击:次  更新日期:2011年09月14日  

各系、实验中心、学院办公室:

为了严格考试制度,现转发广东工业大学教务处《广东工业大学学生考试监考工作职责》,请组织本单位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

《广东工业大学学生考试监考工作职责》

上报:学校教务处

抄送:学院各系、中心、学院办公室

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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