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化工学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学院概况师资队伍学科建设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国际交流实验室党建工作学生工作招生就业校友之窗员工之家
  资讯中心
  热点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学院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关于核对2016年度科研积分的通知

点击:次  更新日期:2017年09月18日  

各相关部门、科研人员: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绩效工资分配办法》,2016年度科研积分已计算完毕,由于科研积分涉及到科研人员的切身利益,请高度重视并及时核对;如有疑问,请于2017年9月20日前联系科技处(以电话/邮件形式联系39322710 /kjchxb@163.com),逾期将不再办理该项事务。

查看科研积分方法:

1. 进入科研管理系统(http://222.200.98.160:8000/business/login.jsp),默认用户名密码均为工号。

2. 点击“科研考核”-----“考核结果”----- “查看考核情况”

3. 每次做了相关操作之后,需刷新个人积分,才能显示最新的积分,请每位老师查看积分前先刷新个人积分:点击“科研考核”-----“考核结果”----- “查看考核情况”----- “刷新”。

在以往的积分考核工作过程中,常出现各种积分问题的质疑,请各位老师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绩效工资分配办法》附件3第十一条:科研项目业绩金分两次发放,纵向项目经费到校当年下拨70%,剩余30%于项目结题验收后下拨;不能结题验收或者不能按财务和技术要求验收的项目不予下拨,如项目结项鉴定不合格或被撤项处理的,学校将扣回已下拨的业绩金。

2. 此次积分为2016年期间到账的项目、发表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专利等。

3. 教务处管理项目的积分由教务处提供,研究生管理项目的积分由研究生处提供,不需要老师个人提供数据到科技处。

4. 校内项目、学校配套经费、人才引进项目、不扣管理费等项目经费均不计算积分。

5. 数据未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不算积分,未通过学校审核的数据不算积分。

6. 所有参与计算积分的项目、成果均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工作,过期不予补发。

7. 在录入论文后,如果该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SCI、SSCI、EI等收录证明),则在能够提供收录证明后才给予学校通过;录入相关科研成果时,需分配好贡献率,否则不计算积分。

8.纵横向项目需分配好年度工作量、业绩金(横向项目不需分配业绩金,只需分配工作量),否则不计算积分。

9.在录入著作/教材后,需分配好作者的贡献率及参编字数,否则无法计算积分,请未在著作/教材中分配贡献率及参编字数的老师在系统上填写。

联系人:郑琼彬 何旭彬

联系电话:39322710

邮箱:kjchxb@163.com

【关闭】

邮箱登录 联系我们

Copyright©   广东工业大学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088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