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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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学院实验室相关安全规定的通知

点击:次  更新日期:2017年11月13日  

经过近期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及迎接制药工程认证实验室的整改,学院实验室整体的卫生状况以及安全规范有较大的进步, 根据本次专家走访后的意见以及学校督导小组检查的结果,在以下几个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整改:

(1) 化学试剂与药品的采购以及出入库台账: 要求易制毒药品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不能私自采购; 药品的出入库需要详细的台账(包括采购厂家,联系人,联系电话,详细地址,采购人,采购日期,使用登记人, 使用数量…..等系列详细信息);

(2)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摆放: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化学品的储存与管理,不能全部杂乱堆放在中央台;

(3) 气瓶的固定;

(4) 安全标识(包括高温设备的警示),灭火器材的摆放,可以参考最近本科教学实验室或者解晓伟教授的科研实验室;

(5) 仪器设备的使用登记;

(6) 按照相关规定分类收集与存放废液,废液桶要有明显的分类标签;

(7)其他安全隐患的排除.

请各个实验室安全责任负责人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轻工化工学院

2017年11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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