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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化工学院课程设计管理规定细则

点击:次  更新日期:2011年09月14日  

课程设计是培养学生运用有关课程的基础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并进一步提高学生专业基本技能、创新能力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通过课程设计学生受到设计方法的初步训练,能用文字、图形和现代设计方法系统地、正确地表达设计和研究成果。为使课程设计教学工作更规范严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规定细则。

第一章课程设计的基本要求

第一条教学要求

1.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与方法、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树立自信心。

2.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工程素质。

3.培养学生获取信息和综合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巩固、深化和扩展学生的理论知识与初步的专业技能。

第二条选题要求

1.课程设计的深度、广度和难度要适中,遵循教学大纲要求,既要有利于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又能使学生在计划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任务,实现课程设计目的。

2.课程设计的选题应尽量覆盖本课程教学的主要内容,能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综合训练。

3.课程设计的题目要具有一定的典型性、综合性,原则上每位学生的设计方案及内容应不同。

4.课程设计题目由指导教师拟定,并经基层教学单位(系、中心)负责人审定。课程设计的题目也可由学生自拟,但必须报基层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学院职责

1.负责安排指导教师,审定课程设计教学大纲。

2.负责课程设计检查,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撰写课程设计工作总结,及时上交教务处。

3.组织课程设计教学改革,不断提高课程设计教学质量。

第四条基层教学单位职责

1.基层教学单位负责人组织制订课程设计的教学大纲和指导书,审定课程设计题目和任务书。

2.安排指导教师,检查课程设计进度及执行情况。

3.组织课程设计成绩评定、质量分析和总结工作;

4.组织课程设计教学研讨,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加强和提高课程设计教学质量的途径和方法。

第五条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资格

讲师(或具备指导能力的其他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且必须通过基层教学单位考核后的人员方可独立指导学生的课程设计。

2.指导教师职责

(1)拟定题目,编写课程设计任务书并向学生下达。

(2)根据课程设计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阶段任务、指导方式、成绩评定办法(综合工作表现、设计质量、答辩效果)等,于设计开始前向学生公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在设计期间要每天进行辅导,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检查并记录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督促其独立完成课程设计任务。每位指导教师指导课程设计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个行政班。若特殊情况,必须经主管院长批准,报送教务处备案。

(4)课程设计完成后,指导教师要认真审阅学生的设计内容,对每个学生的设计内容写出具体、恰当的评语,评定成绩,做好分析总结,并及时提交成绩,进行教学资料归档。

第三章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1.要有勤于思考、刻苦钻研的学习精神和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态度。

2.学生必须独立完成设计任务,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找人代做等行为,一经发现,按舞弊行为论处。

3.掌握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扎实,概念清楚,设计计算正确,结构设计合理,实验数据可靠,软件程序运行良好,绘图符合标准,设计说明书撰写规范。

4.课程设计期间学生的考勤与纪律按《广东工业大学学生考勤管理规定》执行。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因事、因病不能参加设计,需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

5.课程设计期间要爱护公物、搞好环境卫生,保证设计室整洁、文明、安静。严禁在设计室内嬉戏或开展其他休闲娱乐活动。

第四章课程设计任务书和指导书

第七条课程设计任务书应包括:题目、设计内容、要求与数据、任务、进程安排及主要参考资料等(格式参照附件1)。对相关资料的查阅及设计成果有明确要求。

第八条课程设计指导书可根据情况需要订购,或由基层教学单位指定教师编写,编写的指导书应包括设计步骤、设计要点、设计进度安排及主要技术关键的分析、解决思路和方案比较等内容。

第九条课程设计任务书及指导书由基层教学单位负责人审定,在课程设计开始之前印发给学生。

第五章课程设计说明书撰写规范

第十条课程设计说明书撰写要求

学生在完成任务书中所要求的设计作品和成果外,应撰写课程设计说明书,内容包括设计任务分析、设计方案的确定、具体设计过程的描述、结论等几方面,或按照指导教师提供的提纲进行写作。学生应独立完成各自设计说明书的写作,即使同组学生在设计过程中经过讨论得到的共同设计结果也应独立表述。

第十一条课程设计说明书撰写规范

1.说明书版式

说明书要求单面打印,用小四号宋字,行距1.5倍,A4复印纸,上下左右各留边距20mm。

2.说明书结构及要求

(1)封面

封面包括:题目、学院、专业、班级、学号、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及时间(A4复印纸,格式参照附件2)。

(2)任务书(按学校统一规定格式,由指导教师填写)

(3)摘要

摘要是说明书内容的简短陈述,一般不超过400字。关键词应为反映设计主题内容的通用技术词汇,一般为4个左右。

(4)目录

目录的三级标题建议按1……、1.1……、1.1.1……的格式编写。

(5)正文

正文应按目录中编排的章节依次撰写,要求计算正确,论述清楚,文字简练通顺,插图简明,书写整洁。

(6)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必须是学生在课程设计中真正阅读过和运用过的,文献按照在正文中的出现顺序排列。各类文献的书写格式如下:

a.连续出版物

[序号]作者名.文献题名[J].期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引用部分起止页码。

b.专著

[序号]作者名.文献题名[M].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用部分起止页码。

c.会议论文集

[序号]作者名.文献题名[A].主编.论文集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用部分起止页码。

第六章成绩评定

第十二条成绩评定方式

课程设计成绩评定可采用答辩或其它方式,具体方式由基层教学单位结合本专业的特点拟定,经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审批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第十三条成绩评定内容

1.指导教师应及时按成绩评定方式评定学生成绩。

2.成绩评定应综合以下因素:设计说明书及设计图纸的质量,独立工作能力及设计过程的表现。各部分评分权重由各基层教学单位确定。

3.课程设计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等五个等级,评为优秀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20%。优良的比例一般不超过65%。

第十四条五级记分制的评定标准

优秀:能独立完成课程设计工作,方案先进,计算正确,设计符合规范要求,说明书叙述透彻,图面整洁,体现一定的创新能力。设计过程中表现好,无违纪现象。

良好:能独立完成课程设计工作,方案合理,计算正确。设计符合规范要求,说明书叙述清楚,图面清晰。设计过程中表现较好,无违纪现象。

中等:能完成课程设计工作,达到要求,计算基本正确,设计符合规范要求,说明书叙述比较清楚,图面基本清晰。设计过程中表现较好,无违纪现象。

及格:能完成课程设计工作,基本达到要求,计算基本正确,设计符合规范要求,说明书叙述基本清楚,图面基本清晰。设计过程表现一般,无违纪现象。

不及格:课程设计达不到基本要求;说明书叙述不清楚。

第七章附 则

第十五条学生的课程设计资料按封面、任务书、设计说明书、图纸(按A4规格折叠)、实物照片贴页(实物照片贴在A4复印纸上)的顺序装订。在学院教学档案室保存至学生毕业后3年。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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