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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化工学院本科教学团队建设实施办法

点击:次  更新日期:2011年09月14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院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与创新能力,根据学校有关精神,决定启动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的战略部署,大力探索地方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的新思路、新方法,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教师队伍,切实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增强我院在本校中的核心竞争力。

二、组建原则

(一)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负责制原则。团队中有一名师德高尚、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或副教授)作为课程教学负责人,实行在学院、系(中心)领导下的课程教学负责人负责制;

(二)承担教学任务原则。团队应承担一定规模的本科生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

(三)资源整合原则。鼓励建设跨专业、跨系的教学团队。

(四)成员结构合理原则。团队必须由教授、副教授、讲师、助课教师及必备的教辅人员合理组成。

三、建设要求

(一)加强师资培训

根据本团队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在三年内对团队成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和提高。

(二)改革教学内容

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趋势,深入研究我院办学定位,研究和改革教学内容,促进教学研讨和经验交流,以适应经济、文化发展对人才质量、规格的需要,开展教学改革。

(三)创新教学方法

加强与其它高校相关专业、学科教学的经验交流,探索适合我院人才培养模式的启发式教学、研究式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

(四)提高教学质量

提高团队整体教学水平,起示范带头作用。树立具有时代特征的教育质量观,坚持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的原则,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自学能力、交流能力、团队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级技术人才。

四、岗位设置

逐步设立无机化学(含普通化学)、分析化学(含无机与分析化学、水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化工原理、化工专业课组、制药专业课组、应化专业课组、食品专业课组、生物工程专业课组、基础类实验课组、专业类实验课组12课程(组)教学团队,每个教学团队设置1个团队负责人岗位,1-2个骨干教师岗位,1—2个主讲教师岗位,1—2个助课教师岗位和1个教辅人员岗位,原则上每个团队5-8人。

五、上岗条件

(一) 教学团队负责人上岗条件

1、本院教学一线的教授(或副教授),年龄不超过60岁,十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经历,主讲设岗课程8年及以上;

2、具备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近五年来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或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以上,或教学改革、研究论文2篇,或专业学术核心期刊论文3篇),近三年教学考核优良;

3、熟悉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和设岗课程的教育改革趋势,能指导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有明确的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思路和目标,改革意识强,并已做出较突出成绩;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指导青年教师和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认真负责,效果好。

(二)骨干教师上岗基本条件

1、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8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经历,主讲设岗课程5年及以上;

2、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学术水平,近五年参与过省(部)级教学或科研项目(或教学研究论文),近三年教学考核优良;

3、熟悉本课程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有较强的改革意识,能积极参与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并已取得良好效果。

(三)主讲教师上岗基本条件

1、具有讲师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经历,主讲设岗课程3年及以上;

2、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学术水平,有教学或科研成果,近三年教学考核合格及以上;

3、熟悉本课程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有较强的改革意识,能积极参与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

(四)助课教师上岗基本条件

1、已获硕士学位或助教任期已满两年;

2、熟悉教学内容或实验内容,具有上课或主讲部分章节的经历, 教学考核优良;

3、有一定的改革创新意识。

(五)教辅人员上岗基本条件

1、熟悉教学内容和实践教学环节内容;

2、年度工作考核合格。

六、岗位职责

教学团队应保证能完成学校及教学单位下达的教学任务,必须完成岗位职责要求的基本授课量。

(一)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岗位职责

1、按照建设目标对设岗课程教学全面负责,组织和协调本教学团队完成各项任务,考核骨干教师、主讲教师、助课教师、教辅人员完成教学任务情况,确保课程教学质量;

2、规划、组织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重点要求在聘期内能采取有效、得力的措施提高设岗课程的教学质量;

3、全面负责设岗课程的教学资源开发、教材建设、试题库的编制等工作;

4、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注重对青年教师的培养;

5、建设期满,设岗课程的教学质量达到校级精品课程要求,教学质量考核总体达到优秀;

6、每学年至少讲授1~2门设岗课程,每学年本科教学工作量达250学时以上;

7、开展较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每年至少公开发表相关教研论文1篇,建设期内主持教改项目1项或在核心期刊发表教改(研)论文1篇。

(二)骨干教师岗位职责

1、协助课程负责人工作,积极参与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主持或参与该课程的教材建设和实验室配套建设;

3、每学期讲授1-2门设岗课程,每学年本科教学工作量达300学时以上;

4、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每年至少公开发表教研论文1篇,建设期内参与教改项目研究。

(三)主讲教师岗位职责

1、积极参与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

2、参与该课程的教材建设和实验室的配套建设;

3、每学期讲授1-2门设岗课程,本科教学工作量达320学时以上;

4、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建设期至少公开发表教研论文1篇。

(四)助课教师岗位职责

1、积极参与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

2、跟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或骨干教师随班听课,全程参与教研教改活动;

3、在讲课带头人的指导下,承担部分章节的讲授、作业批改,辅导答疑,协助制作课件等工作。

(五)教辅人员岗位职责

1、提供教学相关的文书、档案、教学文件、图书、资料等;

2、做好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所需的准备工作;

3、认真做好团队建设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七、岗位聘任办法和程序

(一)各系、中心根据教学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需要,推荐需建立教学团队的课程及其团队负责人;

(二)应聘上岗的团队负责人应提出切实可行的教改与课程建设的聘期方案(包括阶段性目标);

(三)在各系、中心推荐的基础上,学院会同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团队负责人进行答辩和审议,平等竞争,择优确定团队;

(四)报送主管院领导和学院党政联席办公会批准,正式确定为院级教学团队;

(五)学院与团队负责人签订聘任上岗合同书。合同书要明确教学任务、确保教学质量及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与办法、教学改革及教材建设的情况,还要提出取得标志性教学与研究成果、团队教师的培养等目标。

八、 教学团队的考核与建设经费

(一)教学团队建设期为三年;

(二)各教学团队每年要报送本团队书面总结和自评,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学院采取不定期检查,并进行年度考核和建设期满的综合考核(考核指标体系另订);

(三)学院设立教学团队建设专项经费,每个团队每年0.5万元。团队建设经费主要由岗位津贴、教学改革与研究、团队建设与教学质量考核奖励三部分组成。其中,岗位津贴占20%,教学改革与研究费占50%,团队建设与教学质量考核奖励费占20%,其它占10%。此项经费由学院院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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