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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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轻工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点击:次  更新日期:2020年02月26日  

 在充分听取学院导师们意见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2020年轻工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方案,现公布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定:

只有通过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校内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的教师才具有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1.在我院全职工作的导师招生:

(1)本院全职导师优先招生。

(2)国家高层次人才,最多可招收不超过3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

博士生导师最多招收不超过2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

硕士生导师限招1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

(3)每人最多只能招收2名学术型硕士(含推免生在内)。

(4)双聘院士、长江讲座教授、珠江讲座教授等同本院职工,但只能招收1人。

(5)其他柔性引进教授若有主持在研、以我校为第一单位申请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则等同本院导师,但限招1人。

(6)上一年度作为第一主持人获得国家级重大项目(国家基金重点以上项目或科技部重大项目)的老师可在下一年度原有指标基础上增加1名指标。上一年度获得省部级科技一等奖且排名第一的老师,可在下一年度原有指标基础上增加1名指标。上一年度获得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可在下一年度原有指标基础上增加1名指标。

(7)经费要求:招1名硕士需在主持在研项目可支配经费5万元以上,招2名硕士需在主持在研项目可支配经费30万元以上,招3名硕士需在主持在研项目可支配经费100万元以上。

(8)凡在师德、学术、实验室安全出现重大问题,暂停当年招生。

(9)兼顾学科发展,按学校下达指标数和实际需求比来测算指标,给食品学科单列指标。

(10)基地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招收办法按学校当年政策执行。学校下达当年招生指标时,若将校内一般招收指标和基地生招收指标打通时,学院也将个人招收基地联培生数计入个人总招生人数,限招数目按1(2)规定的分配指标执行。若学校下达指标时,明确哪些按单列指标招生,学院即按单列给导师招生,不受1(2)规定的分配指标限制。

2.校外导师、柔性引进导师招生:

(1)在优先满足本学院全日制导师招生的基础上,若有多余生源才允许非全职导师招生.

(2)此类导师原则上招收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每人1名。

(3)研究生示范基地、校外合作单位只能招收专业硕士。

(4)上述校外导师、柔性引进导师必须是经学校正式批准并在学校备案的导师。

(5)自带指标的校外基地(如广东省科学院,东莞理工等)招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自2021年起,对校内硕导资格遴选要求的经费提高至10万元,即招1名硕士需在主持在研项目可支配经费10万元以上。招2名硕士需主持在研项目可支配经费50万元以上,招3名硕士需在主持在研项目可支配经费100万元以上。

                                                                       轻工化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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