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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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化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点击:次  更新日期:2024年03月22日  

一、拟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点击链接打开,以最终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见附件1。

三、复试方式:线下复试。

四、复试考核时间及地点:

报到和资料审查时间:

化学工程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

3月29日上午8点15分签到,凭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学校,查看分组名单。

地点:工学四号馆一楼122会议室

复试时间:3月29日上午8点45分开始,下午1点开始。

等候室:工学四号馆一楼122会议室

化学工程:

3月30日上午8点15分签到,凭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学校,查看分组名单。

地点:实验四号楼211、213教室

复试时间:3月30日上午8点45分开始,下午1点开始。

等候室:实验四号楼211、213教室

五、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应提前准备下列材料(纸质版原件),并于复试当天提交给工作人员,包括: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复试情况登记表(填写个人信息内容,见附件2、3)

2、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见附件4)

3、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见附件5)

4、审查材料(原件):

(1)身份证原件(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往届生交验毕业证及学位证、境外毕业生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交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大学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文件规定)。

5、附加补充材料(可选择提供,纸质版):

(1)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2)毕业设计/论文(应届生可提交初稿,往届生提交成果)

(3)大学期间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

(4)大学期间获得的奖励(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

(5)专家推荐信

6、审查流程:

(1)考生提交《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学院安排专人进行材料严格审查,对审查材料存疑的,要求考生写明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材料,明显有问题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入学时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网上心理测评

考生须在复试开始的两天以前登录http://psy.gdut.edu.cn/user/login.do完成网上心理测评,相关指引见附件6。

(三)复试考核安排(包含考核时间、方式、内容、流程等)

1、考核时间

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3月29日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3月29日

化学工程专业:3月30日

2、复试内容: 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满分为100分,具体包括:

(1)专业知识考核(占比40%):考核方式为面试作答,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专业随机从题库(包括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化工原理)中随机抽选3道题目;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从食品专业综合题库中随机抽选3道题目,从实验综合题库中随机抽选1道题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答。

(2)外语考核(占比20%)

考核方式以口试为主。包括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

(3)综合素质考核(占比40%):面试作答与综合材料研判。面试作答主要考核知识掌握与运用能力。综合材料研判主要通过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对考生既往学业、科研能力、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等全面考查。

六、录取原则与录取程序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实行差额复试,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按复试成绩占50%的权重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复试成绩 = 专业知识考核得分+ 英语考核得分+ 综合素质考核得分

总成绩 =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50%+复试成绩×50%

(二)复试成绩公示

学院将在复试结束后于学院网页公示复试成绩及总成绩。

(三)录取原则

对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根据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首先按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按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拟录取考生须按照学校要求签订相关协议。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

七、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于4月30日以前将体检报告寄送至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通讯信息见第八点)。体检指引请见附件7。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东工业大学轻工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工学四号馆201-1(邮编:510006)

联系电话:020-39318653(吴老师)

应急联系电话:020-39322231

电子邮箱:qhjw@gdut.edu.cn

九、其他

调剂参照此方案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以上内容如有与学校复试工作办法不一致的,以学校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附件: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

3.复试情况登记表

4.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

5.诚信复试承诺书

6.心理测评指引

7.体检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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