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化工学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学院概况师资队伍学科建设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国际交流实验室党建工作学生工作招生就业校友之窗员工之家
  资讯中心
  热点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学院通知公告 > 正文

轻化学院2020年博士复试通知

点击:次  更新日期:2020年07月06日  

一、拟招生人数3人(包括普通招考、第二批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博士)。

二、复试方式及平台

Zoom会议平台(电脑使用)+腾讯会议(手机使用),双机位远程网络复试

三、资格审查安排

1、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如果身份证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1.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往届生交验毕业证及学位证)

2.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博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毕业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毕业论文、科研

5.成果等补充材料。

6.如因疫情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考生须提前联系学院提交书面申请与说明情况(书面申请扫描或拍照后发邮件到240731743@qq.com,邮件主题姓名+考号),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特别提醒:考生须在入学时提交所有原件材料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审查流程:

(1)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与资格审查材料一起发送到邮箱240731743@qq.com,文件请以本人姓名命名。

(2)学院安排老师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审查材料存疑的,要求考生写明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材料,明显有问题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网上心理测试

所有复试考生在复试前完成网上心理测评,测试结果供面试参考。测评网址为https://xl.psyedu.cn/gdut,帐号为本人手机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

五、复试考核安排

1、考核时间

2020年7月8日下午3点正式开始,面试顺序第一的同学14:45进入zoom会议室等候。调试时间为13:30分。面试仅有1组按顺序进行,面试顺序号及资格审查的腾讯会议号将于7月7日通过邮件方式告知考生。

2、考核方式

网络面试,线上口试,要求考生打开视频和音频,着装整齐并露出耳朵,不准戴耳机和耳饰,视频画面必须包括考生正脸和双手。

3、考核内容

(1)专业知识考核(30分)

面试官提问专业知识,现场面答。

(2)外语考核(20分)

包括英语听力、口语及专业英语。

(3)综合素质考核(50分)

包括远程面试作答与考生材料研判。远程面试作答的考核内容包括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材料研判是通过考生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须在面试前提交到面试系统),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及其他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考核流程

(1)考生根据面试序号用手机进入资格审查的腾讯会议室候考区,考务助理测试候考区考生音视频功能是否正常,检查考生周边环境,考生展示诚信复试承诺书及身份证,考务助理截屏留存,考生清理电脑台面保证不能有任何与电脑操作无关的东西,验证通过后告知面试的zoom会议号,然后把手机放置在面试位置的斜后方,考生进去zoom候考区等待主持人邀请面试,期间要求考生静候面试,若被考官标记为缺考,将无法再次进入面试考场。

(2)考官邀请候考区考生进入视频面试。

(四)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原则与录取程序

(一)录取原则

1、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各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及招生指标情况,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2、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

(二)录取程序

1、复试成绩公示

复试结束后,考生复试成绩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2、签订相关协议

对于确定拟录取并通过复试公示的考生,与学校签订《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协议》,并给相关考生发放《人事档案调档函》或《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

所有拟录取新生的档案将由考生直接寄往各招生学院,档案接收人及地址见调档函。

3、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院在复试完成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期10个工作日。学校将统一公示全部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10个工作日。

七、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与学校复试工作办法不一致的,以学校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关闭】

邮箱登录 联系我们

Copyright©   广东工业大学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088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