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副院长领导下,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系(中心)、指导教师分级落实完成。
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职责
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分别由教学主管副院长和实验室主管副院长担任,成员为各系(中心)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组长,该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运行和教学过程中各阶段的质量保证;
2.向各系(中心)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
3.组织审定全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检查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填写情况;
4.定期组织检查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特别要做好题目审查和各阶段的检查;
5.审查《广东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规范》的执行情况;
6.审定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并负责向学生公布;
7.评选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创新奖,并向学校推荐;
8.做好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二、系职责
1.系要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组长由系主任或主管教学系领导担任,成员3至5人;
2.对本系所辖专业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
3.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教学要求,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定选题的专业方向、综合能力训练、工作量、题目难度和广度等方面是否合适,不符要求的则应修正,否则不予采用;审题工作应在毕业设计(论文)正式开始前2周完成,并上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
4.检查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填写情况;
5.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检查工作,及时研究和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
7.负责本专业对《广东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规范》的落实与审查;
8.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9.做好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创新奖的评选工作;
10.认真做好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三、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学生理解题目的任务、目的、要求及全部工作内容;指导学生制订工作计划,按要求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发到学生手中;
2.根据题目任务与要求,编写指导教案、作业指导计划(指导时间、地点)和工作程序,并指导学生做好开题汇报;
3.对多人承担的题目,必须让学生既参与总体方案论证,又有符合工作量要求的独立完成部分;
4.对学生的总体方案、计算方法、实验方案的选择,理论、实验分析的结论等应作必要的审查,给予认真负责地指导;
5.定期(每周至少一次)全面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及质量,对其中原则性错误必须及早指出;
6.指导并检查学生按照《广东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规范》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不符合要求者,应指导其修改,达到要求才能参加答辩。
7.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向答辩组提出对学生工作态度、能力水平、作业质量及应用价值的评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