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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29   浏览:

根据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安排和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进度,学校已发布《关于2022-2023学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预通知》,要求各项目组提前熟悉结题验收内容,妥善准备结题材料和佐证材料。现将结题验收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备结题条件的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部分延期或尚未结题的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系统中可查阅及核对结题情况。

二、组织形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结题验收工作主要通过系统线上进行。目前系统网址调整为:http://dcxt.gdut.edu.cn/CXCY/A1.

 

1.项目组系统填报结题材料

时间安排

对象

具体要求

2023年4月23日前

项目组

项目组负责人(第一主持人)登录系统,并在系统填写结题报告、提交项目成果等相关材料。

2023年4月27日前

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应督促项目组团队及时完成填报工作,及时在系统审核填报的内容(结题报告及项目成果)。

2.学院审核结题材料。

时间安排

对象

具体要求

2022年 5月18日前

创新训练项目所属学院

评审验收: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验收。

(1)学院通过组织答辩、在线审核材料等多种方式推进结题验收。专家由3-5位学科专家组成,项目指导教师应回避。

(2)学院创新训练项目管理员在系统输入审核状态、审核结果和审核意见。审核结果分为:推荐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其中“推荐优秀”项目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次结题验收通过项目数(即获评“合格”及以上的项目数)的10%左右。

信息公开:学院将本学院结题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天)。

2022年 5月18日前

创业训练项目所属学院

线上审核:学院审核材料,对项目进行排序(系统中填写排序码),输入审核意见。

2022年 5月18 日前

创业实践项目所属学院

线上审核:学院审核材料,对项目进行排序(系统中填写排序码),输入审核意见。

*各学院应收齐各项目的结题报告作为教学资料备案备查。

3. 学校复核并公布验收结果

5月中下旬,学校教务处、校团委、就业指导中心将对学院提交的项目材料进行复评,公布验收结果。

三、项目异动管理

1.项目组人员变更:由项目负责人在系统提出申请,由指导教师、学院、学校在系统审核。

2.项目延期: 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按计划结题的项目,项目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只能申请1次。20年批次立项未结题项目不能申请延期。项目负责人可以在系统申请项目延期,由指导教师、学院、学校在系统审批。

*系统技术支持:杜工( QQ:2880632011)

 

 

轻工化工学院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