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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化工学院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教学优秀奖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1-18   浏览:

根据教务处《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教学优秀奖的通知》,学院将开展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请满足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在11月22日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hjw123123@163.com,纸质版交至工四201-3,既接受各系推荐,也接受各位老师自荐。

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广东工业大学教学优秀奖申报表》(附件2)、《各教学单位2020-2021学年度教学优秀奖推荐名单》(附件3);

需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广东工业大学教学优秀奖申报表》(附件2)。

一、申报条件

符合《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激励办法》(广工大规字〔2020〕21号,附件6)文件规定要求。

凡申报或推荐(学)年度教学优秀奖者应达到下述要求:

(一)遵守教书育人工作规范,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

(二)积极钻研教学业务,积极改革教育教学手段、更新实验内容、更新教材等,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较好成效;

(三)因材施教,重视学生素质培养,教学效果好,受到督导、同行教师及学生的认可和好评;

(四)本学年度内本科教学工作量不低于本单位平均本科教学工作量。

凡在学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该学年度申报资格: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

(二)不服从教学任务安排者;

(三)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四)任课期间请假总天数在两周以上者;

(五)教学纪律松弛,教学大纲、教学进度与教学设计等教学文件不齐全、或不按时上报、完成教学任务过程中出现纰漏者;

(六)课程考试成绩未经批准逾期提交者;

(七)教学单位内学生评教排名在70%之后者。

二、年度教学优秀奖评选等级及申报指标

(一)(学)年度教学优秀奖每(学)年度评选一次,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各教学单位申报总名额指标不超过本学年度在编在岗教师人数的15%;

(二)一等奖获得者必须通过教学单位审查确认其教学效果突出、教学改革和教书育人成效显著的教师,申报名额指标一般不超过本学年度在编在岗教师人数的2%。

按照《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激励办法》规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精神,同时考虑过去一年课程听课覆盖率和教师听课覆盖率,最后我院具体指标数如下:

岗位类型

总人数

课程听课覆盖率

教师听课覆盖率

平均

覆盖率

一等数

(不超过)

二等数

(不超过)

教师岗位

136

100%

98.19%

99.09%

3

17

三、学院推荐评选教学优秀奖流程安排

11月18日- 11月22日:各系/各位老师提交申报材料;

11月23日- 11月24日:学院初步审核材料是否满足申报条件;

11月25日- 11月26日:学院教指委审核材料;

11月26日- 11月29日:推荐名单公示。


各位老师的评价分数和排名会发给各系主任,若有其他问题,请联系教务员刘老师,电话:39322203。

轻工化工学院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