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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级校企3+1实施细则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6-23   浏览:

落实学校关于加强校企班教学管理的通知》(通知网http://news.gdut.edu.cn/viewarticle.aspx?articleid=157160),结合我院2018实际办学情况,确定以实施细则

1.2018级化工卓越班按教学计划执行,必须参加3+1;其他班无挂科记录的学生,绩点在2.7以上可报名参加3+1,实行学生与企业双项选择,企业一方可由校内对接企业的导师负责。

2.按学校要求,合作企业需要填写《企业课程认定申请表》、完成编写课程大纲,学院认真评审《企业课程认定申请表》及课程大纲,完成校企班教学计划等相关教学基础材料(学校通知要求)。

3.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鼓励与企业合作开发线上企业课程,完善线上的校企联合培养模式;避免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进行线下校企联合培养。目前广州、佛山、东莞、深圳地区疫情严重,应暂停组织和举办广州、佛山和东莞地区的线下校企班(学校通知要求)。

4.非疫情高风险区及疫情后的实习,线下实习或者线上线下接合的实习模式均可,具体由相应的导师负责安排。

5.疫情防控难免有变化,一切以教育厅和学校的规定为准,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人身安全第一。

轻工化工学院

2021.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