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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16   浏览:

学校正式启动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请各学院按照《广东工业大学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等教学文件(广工大规字〔2020〕21号),有序开展该项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前期导师分配与选题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和若干答辩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分工明确的工作组织体系与责任制度,合理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确定工作进度、质量要求及检查安排等。各学院及专业负责人组织参与该项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广东工业大学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等教学文件,要加强过程管理,重点抓好选题、中期检查、相似性检测、答辩等关键环节。
         2. 每位校内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8人,每位校外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校外指导教师不得独立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需要与校内指导教师联合指导。校外指导教师必须满足《广东工业大学教师教书育人工作规范》师德修养规定,由学院审核师德修养和聘任,聘任期限与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期限一致,并如实在教学服务系统中填报信息。各学院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结束后,统一将《广东工业大学聘任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6)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3.指导教师在教学服务系统中申报题目时,须认真填写题目相关内容:包括题目名称(中英文)、适用专业、适用年级、题目类型、题目性质、题目来源。
       4.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学院内部公告,时间范围学院自定,务必在2020年11月15日前最终落实导师—学生—题目对应关系,并在教学服务系统中体现。
       5.各学院对每一个题目的拟题情况进行严格审批,认真填写《教师拟题审批表》。
       6.各学院严格审核《教师拟题审批表》,指导教师按时填写《任务书》。教务处将聘请校内外专家对本校拟题情况进行评审,不通过者,须重新拟题。
 
       二、过程监督
      各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必须部署全过程监督。
      前期检查:主要包括指导教师拟题、学生选题、任务书落实情况;
      中期检查:主要包括指导记录、工作进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拟解决的措施;
      后期检查:主要包括相似性检测、答辩的组织、答辩程序规范性、学生答辩材料是否完备等。
 
       三、相似性检测
       学校将对全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相似性查重检测,学校提供统一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平台,各学院负责组织落实毕业设计(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
       1.各学院必须组织参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师生认真学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附件2)、《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附件3)文件。
       2.各学院组织参加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进行《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4)签署工作。《学术诚信承诺书》必须由学生本人亲自签署,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学院留存,一份由学生自行装订在学生毕业论文中(装订在毕业论文任务书前)。学生在2020年11月18日前必须将签署的《学术诚信承诺书》交至所在学院
       3.第一次毕业设计(论文)相似性检测时间:2021年4月12日-24日;第二次毕业设计(论文)相似性检测时间:2021年4月26日-5月7日。
       相似性检测的查重率高于20%者,不得申请答辩。学校为学生提供2次检测机会,第二次检测仍未通过者,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生需重修该门课程。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原则上小于10%。各学院可自行制定更严格的查重标准。
 
       四、毕业设计(论文)送校外评审
       在答辩前拟对5%的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送校外评审,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时间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统筹时间安排如下:

事项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负责人)

前期工作

2020年11月15日前

填写《教师拟题审批表》、录入校外导师信息、并在系统体现导师—学生—题目对应关系;

各学院、应届毕业生

2020年11月18日前

各学院组织学生进行《学术诚信承诺书》签署工作

各学院、应届毕业生

2020年11月30日前

系统填写《任务书》或上传《任务书》至系统中,以保证学生有充裕的时间做好前期准备。

各学院

2020年11月30日前

拟聘请校内外专家对本校拟题情况进行评审

各学院、教务处、外校

过程指导

任务书下达后——相似性检测前

指导教师每周应与学生交流指导不少于1次,按时在系统中填报《指导情况记录表》

各学院、应届毕业生

中期检查

2021年3月10日前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系统填写《中期检查表》

教务处、各学院

相似性检测、外审

2021年4月12日—24日

学生按要求完成第一次检测

各学院、应届毕业生

2021年4月26日—5月7日

学生按要求完成第二次检测

各学院、应届毕业生

2021年5月10日

毕业设计(论文)外审

教务处、外校

答辩及成绩录入

2021年5月20日前

学院完成录入答辩小组和安排(系统录入)

各学院

2021年6月1日前

各学院完成毕业论文小组答辩(含优秀论文公开答辩)

各学院、应届毕业生

2021年6月4日前

指导教师在系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并提交,在系统填写《评阅表》、《答辩评议表》并提交

各学院

2021年6月8日前

各学院报送毕业设计(论文)创新奖评选及创新奖作品

各学院

 

 
      六、系统登录提示
         由教务处主页进入教学服务系统,登录教学服务系统后可查看毕业论文操作说明。
                                                      

轻工化工学院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