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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化工学院关于2021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1-23   浏览:

根据教务处《关于2021年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精神,我院现决定启动2021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本次立项的校级项目为2021年省级、国家级“大创”的储备项目。

一、项目类型

1.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具体推荐名额如下:

项目类型

学院

推荐额度(上限)

创新训练项目

轻工化工学院

56

创业训练项目

校团委

20

创业实践项目

学生处

20

二、优先支持项目

2021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优先支持以下项目:

1. 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基础成果、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

2. 优先支持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的项目

3 . 优先支持有高水平教师参与、经费充足、实施条件基本完备的项目。

三、项目推荐及申报

本次立项的大创校级项目,在中期检查后将择优升级为省级、国家级项目。 本次立项工作主要通过系统线上进行(网址:http://gdut.dcplan.cn/

1.学生负责人在系统填报申报材料,指导教师审核

(1)项目面向全日制本科生,负责人原则上由二、三年级学生担任(毕业班学生不可担任),项目团队人数在3-5人,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由负责人在系统填报信息,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项目一项。已立项2018、2019、2020年项目(省级、国家级)的学生负责人不得再次以负责人身份申报2021年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有未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大创项目。

(2)创新训练项目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3)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左右,须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结题验收。

时间安排

对象

具体要求

11月23日-12月3日

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

由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录入申报信息。团队成员应在3-5人。指导教师应及时审阅填报内容、给出评语,并使用系统完成电子签名。

项目负责人和成员请及时加入大创交流群。

系统使用操作说明见附件

2.材料报送。

各项目组经指导老师审核后,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系统导出)交到学院保存备查

(1)创新训练项目—工四201-3(廖老师020-39322203)

创新项目QQ交流群:826845360

(2)创业训练项目—工四201-2 (李同学18923371358、林老师020-39325770)、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交流QQ群:581553188

(3)创业实践项目—工四201-2(李老师020-39322230)

四、校级项目中期检查及省级、国家级项目选拔:

学校计划在2021年3月对本次立项的校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在通过中期检查的校级项目中择优遴选成果显著的项目升级为省级和国家级项目。国家级、省级立项工作届时将根据教育厅公文另行通知。

五、系统操作咨询 联系人:王工 qq:1738493018


轻工化工学院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