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分听取学院导师们意见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2020年轻工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方案,现公布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定:
只有通过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校内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的教师才具有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1.在我院全职工作的导师招生:
(1)本院全职导师优先招生。
(2)国家高层次人才,最多可招收不超过3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
博士生导师最多招收不超过2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
硕士生导师限招1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
(3)每人最多只能招收2名学术型硕士(含推免生在内)。
(4)双聘院士、长江讲座教授、珠江讲座教授等同本院职工,但只能招收1人。
(5)其他柔性引进教授若有主持在研、以我校为第一单位申请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则等同本院导师,但限招1人。
(6)上一年度作为第一主持人获得国家级重大项目(国家基金重点以上项目或科技部重大项目)的老师可在下一年度原有指标基础上增加1名指标。上一年度获得省部级科技一等奖且排名第一的老师,可在下一年度原有指标基础上增加1名指标。上一年度获得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可在下一年度原有指标基础上增加1名指标。
(7)经费要求:招1名硕士需在主持在研项目可支配经费5万元以上,招2名硕士需在主持在研项目可支配经费30万元以上,招3名硕士需在主持在研项目可支配经费100万元以上。
(8)凡在师德、学术、实验室安全出现重大问题,暂停当年招生。
(9)兼顾学科发展,按学校下达指标数和实际需求比来测算指标,给食品学科单列指标。
(10)基地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招收办法按学校当年政策执行。学校下达当年招生指标时,若将校内一般招收指标和基地生招收指标打通时,学院也将个人招收基地联培生数计入个人总招生人数,限招数目按1(2)规定的分配指标执行。若学校下达指标时,明确哪些按单列指标招生,学院即按单列给导师招生,不受1(2)规定的分配指标限制。
2.校外导师、柔性引进导师招生:
(1)在优先满足本学院全日制导师招生的基础上,若有多余生源才允许非全职导师招生.
(2)此类导师原则上招收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每人1名。
(3)研究生示范基地、校外合作单位只能招收专业硕士。
(4)上述校外导师、柔性引进导师必须是经学校正式批准并在学校备案的导师。
(5)自带指标的校外基地(如广东省科学院,东莞理工等)招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自2021年起,对校内硕导资格遴选要求的经费提高至10万元,即招1名硕士需在主持在研项目可支配经费10万元以上。招2名硕士需主持在研项目可支配经费50万元以上,招3名硕士需在主持在研项目可支配经费100万元以上。
轻工化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