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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轻工化工学院导师招收硕士研究生限额规定(试行草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4-05   浏览:

1、招生学位点分配原则

我院硕士学位点为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点和食品科学二级学

科硕士点,学位点招生指标分配原则如下:

全院导师人均生数×招生学科导师数

全院导师学术型人均生数:0.88(包括莫涅院士,不包括柔性引进的百

人计划导师和校外导师)

全院导师专业型人均生数:0.59(包括柔性引进的百人计划导师和校外

导师)

2、在我院全职工作的导师(包括莫涅院士)招生限额规定

(1)学院原则上考虑我院每位硕士生导师一名研究生指标。

(2)为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力争培养更多广东省优硕学位论文,鼓励优硕导师多招研究生,进行优质培养。

(3)博士生导师(包括莫涅院士)最多不能超过3名研究生(含推免生);教授最多不能超过2名研究生(含推免生)、副教授最多不能超过1名研究生(含推免生),上年获得优博和优硕的指导教师可增加一名招生指标。

3、广东省建设的研究生基地(有经费支持)导师招生限额规定

目前我院有此类研究生基地1个,涉及两个校外合作研究单位,其研究生导师人数为10名。原则上此基地校外导师招收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每人1名。

4、柔性引进“百人计划”导师及校外导师招生限额规定

此类导师原则上招收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每人1名。

5、要求与注意事项

(1)每位导师实际招收指标在限额内以双向选择为准,学院不保证每位导师都获得1名研究生指标。

(2)双向选择时,按规定首先满足在我院全职工作的导师(包括莫涅院士)招生的需求,其次是研究生基地(有经费支持)导师的招生需求,最后是柔性引进“百人计划”导师及校外导师招生需求。

(3)导师不能私下接触学生,并作出任何承诺。

若对上述规定有异议的导师可直接咨询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人马巍老师,电话:39318653,校内8653,或通过学院教师Q群联系。

有关调剂政策、复试安排等未尽事宜,请参照学校研究生处在研招网发布的通知、公告。

轻工化工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