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轻工化工学院2023年度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04   浏览:

各党支部:

2023年以来,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学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面,坚持政治标准,各党支部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奋发进取、履职尽责,为学院建设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活动。

一、评选表彰的范围、名额和奖金设置

先进党支部评选范围是全院各教工党支部,表彰名额为2个,由学院党委颁发荣誉证书和活动奖励金。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是全院教职工正式党员,表彰名额为党员人数的15%,由学院党委颁发荣誉证书。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评选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部署,积极参加学院党委的具体工作安排,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能按“三会一课”要求开展支部组织生活,按照高水平大学建设要求,积极推动所在部门的中心工作发展,在教学、科研、管理、学风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效显著。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严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立足岗位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取得优良业绩,作出重要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密切联系并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共同进步,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1.评选办法

先进党支部由各党支部推荐或自荐,各支部推荐(含自荐)名额不得超过2个;优秀共产党员由各支部根据评选要求,按本支部党员人数的15%推荐(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进)。学院党委将组成评优小组,在被评对象主要事迹基础上进行评议筛选,最后由院党委审批。

2.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20日,各支部根据评优条件,组织好推荐和评选工作,并于12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交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3年12月下旬,学院召开评议会议、公示。

3.材料要求

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或自荐对象要按照表格要求,形成8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打印件)。

各党支部要精心组织、保证质量、宁缺勿滥。要通过评选,不断激发、调动全院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中共广东工业大学轻工化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