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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用户部门零散采购申报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06   浏览:

1、采购计划编制范围:

单次采购经费预算在5万元至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政府规定必须集中采购的除外)。

2、使用同一项目经费购买同类设备的,无论采购联系人是否相同,一个季度只可申报一次。

3、如需办理免税进口手续的需注明价格是免税目的地价,否则默认按国内含税价处理。

4、由于每个用户部门每季度的采购项目总预算不得超过100万元,按照先报者先采购的原则;当总预算超过100万元后,推迟到下个季度采购。

5、报名方式:

有采购计划的用户教师,填写附件《用户部门零散采购计划表》,将计划表电子版与经费使用控制本的封面页扫描件或截图,于2023年11月16日前,发至邮箱:645027846@qq.com

联系人:康老师 联系电话:39322239


轻工化工学院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