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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化工学院有关团队建设的基本要求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8-28   浏览:

广 东 工 业 大 学

轻工化工学院

院字[2023]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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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化工学院有关团队建设的基本要求

为推动轻工化工学院团队建设提质增效、为学院长远发展提供科研支撑,制定了《轻工化工学院有关团队建设的基本要求》。

第一条 学院所有教职工,均须编入系(中心、室),接受系(中心、室)的政治、业务学习及活动和考核。目前在岗的所有教师需要加入现有的团队。从学院发文之日起,所有引进的青百和师资博士后,必须加入现有团队。

第二条 尊重历史,原有团队可以保留,团队负责人退休或者离职,团队是否保留/解散由团队成员和学院协商解决,不允许私自指定新的团队负责人;团队实验室和办公室面积按学校规定的人员定额/合同要求进行分配。

第三条 建立新团队,必须是学校给予单独组建团队权力的人才,或者是现有教师得到国家级人才称号。

第四条 团队引进教师,需要符合相关专业的建设需求,需要有明确的团队规划,目标导向,并且得到系部中心的同意。

第五条 系部中心与团队的关系,是互相帮助与互相促进的关系。系部中心负责人(包括系主任、主要负责人)需要按照本科教育合格性评估,以及工程教育认证等相关文件精神,做好专业建设和本科教学组织与协调工作,需要厘清本专业教学工作需求与发展方向。在师资队伍的构成与引进方面,有话语权,不符合要求的青百和师资博士后,将不予考虑。

第六条 如有教师想转系/中心或者团队,需要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两个团队负责人同意并签字,两个系/中心负责人同意并签字。

第七条 加强团队考核,将学校下发的考核指标,纳入到学院团队的绩效评估中。评估结果和团队在人才引进指标,实验场地分配等方面挂钩。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可以在学院组织下优化重组。

第八条 团队主要责任和任务有:

1. 团队要把立德树人、师德师风建设放在首位,在教书育人、队伍建设、学术研究、服务社会、国际合作等方面不断产出标志性的工作成绩为目标。

2. 团队能够提高对自身发展水平的要求,做好国家级人才培养和引进,能够引进有潜力成为各类人才的青年人。

3. 服务社会发展成绩的取得。

4. 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应聚焦科研方向,凝练学术问题,形成合力,争取获得国家基金、高水平科研项目的支持。

5. 高水平科研平台的建设。

6. 学院标志性科研成果、创新成果产出。

7. 团队发展目标要向学院总体目标靠拢,团队之间要主动联合作战。

8. 团队负责人,既要关心自己的成长,也要关心现有团队青年教师成长。

9. 团队负责人引进青百或者师资博士后,需要同时考虑学术水平和如何加入相关系部中心。原因是,系部中心需要考虑教学组织与专业建设,无法满足教学需求的人才引进,将不予考虑。

轻工化工学院

2023年8月15日

主题词:团队建设、要求、任务

发:院党政领导、各系(中心)

抄送 :科技处、人事处

(共印1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