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轻工化工学院教师参加教学会议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30   浏览:

广工大轻工化工学院发文稿纸

发文编号:轻院字[2023]01号

签发:

发文题目: 轻工化工学院教师参加教学会议管理办法

密级:

缓急:普通

主送:

审核:

抄送: 教务处 财务处

会签:

发:院党政领导、办公室、各系、实验中心

部门核稿:

主题词:教学会议、 管理

拟稿:

存档份数:1

共印份数:15

校对:

 

广 东 工 业 大 学

轻工化工学院

院字[2023]01

—————————————

轻工化工学院教师参加教学会议管理办法

为规范管理,确保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各类教学会议,进一步提高学院教师教学水平,扩大学院影响,提高专业办学声誉,保证参加教学会议的质量和效果,促进交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申请条件

1.教学会议范围:相关专业全国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主办的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会议、本省各级专业委员会组织的教学会议等,这类会议是指同行专家一致公认的、由权威机构组织的、具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教学会议。

2.有会议主办方的邀请函;

3.参加会议有利于我院的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与参会人所承担的教学工作有密切关系;

4.参加会议的教师必须是专业负责人/系主任、课程负责人、课程的主讲教师。

5. 同一教学会议,原则上一个专业一般可安排2名教师代表。

二、 申请与审批程序

参加会议的教师可以由学院或系指派,也可以由教师个人提出申请,申请者须据实填报《广东工业大学出差审批表》(见附件),在提交申请表的同时,需呈交会议邀请函。

申请者将申报资料提交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教学副院长根据管理规定进行审核。

三、参加教学会议相关要求

1. 会议资料(含会议照片3~5张):纸质版由系/中心/教研室负责存档;电子版包括邀请函由系主任存档(转发教学副院长一份)

2. 教师开会回来后要开教研活动,向大家讲解参会的收获,系里组织做好相关活动记录。

四、注意事项

参会教师、考察或调研人员要本着节约、节俭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的关于交通和住宿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轻工化工学院

2023年5月30日

主题词:教学会议、 管理

发:院党政领导、各系(中心)

抄送: 教务处 财务处

(共印15份)

附件:

广东工业大学出差审批表

出差人

姓名







单位







职务

(职称)







目的地


出差期间


对方单位


出差事由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单位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审批

签名:

学校领导 审批

签名:

填表说明:

1.出差人员出差前应履行公务出差审批手续,出差审批应遵循“一事一审批”原则。

2.该审批表为差旅费财务报销的依据之一,审批事项由出差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承担

直接责任,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3.从单位预算经费支出的,由单位负责人审批,机关部处室、直属单位的正职干部出差须经分管

校领导审批;院长(主任) 、书记出差,原则上实行院长(主任) 、书记相互审批;如学院书记、

院长一同出差,则由校级领导联系人审批;单位副职干部出差由正职负责人审批;一般工作人

员出差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

4.从科研经费或专项经费支出的,由科研或专项经费负责人审批;经费负责人出差,由项目组成

员或单位负责人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