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最新要求,因公临时出访需事前通过内部局域网如实公示有关团组和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我单位阎志超等1人拟出访希腊,现予以公示,出访详情见附件的公示表。对本次出访有异议者,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校反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要求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止,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轻工化工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39322231 (轻工化工学院)
39322761(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电子邮箱:qhxy@gdut.edu.cn (轻工化工学院)
16807470@qq.com(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附件:广东工业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公示表-阎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