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教学评估和一流本科专业经费有效使用,根据《广东工业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流程。
1. 专业负责人/系主任向院办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拟采购仪器设备报价表(附表);
2. 党政联席会讨论后,返回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意见给申请人;
3.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可采购的设备,根据学校设备处相关管理办法采购执行。
补充说明:教务处下达的有关本科专项经费可用于师资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及人才培养相关的支出。
附件下载:拟采购仪器设备报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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