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轻工化工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22﹞1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为加强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实验室需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相关要求,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不留隐患。并如实填写附件1:《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电子版于2022年4月6日16:00前发送到572881688@qq.com。
各实验室应不定期更新“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危险源,落实危险源登记工作,确保危险源账目相符。
清明假期期间切忌过夜做实验,不得在实验室留宿。从事高危实验前需登录“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申报风险项目,待审批后方可进行实验,并做好相关应急措施。
教育部、教育厅将于5月、6月组织现场检查抽查,重点检查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以及近年来发生过安全事故的院校、实验室,请各实验室做好迎接准备。
轻工化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