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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化工学院系(中心)主任换届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1-04   浏览:

我院系(中心)主任任期即将到期,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本学期我院进行系(中心)主任换届工作。为顺利做好该项工作,参照《广东工业大学科级干部聘任期满重新聘任实施方案》的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学校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努力把政治坚定、胸怀事业、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奋发有为,能顾全大局、服务师生的高素质教职工选拔上来,建设素质更加优良、结构更加合理、充满活力、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新一届学院中层,推动学院事业新发展。

二.范围:

系(中心)主任换届。

三.聘期:

系主任、副主任为4年。

四.任职条件:

(一)政治思想觉悟高,品德好,廉洁自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二)热心公益事业,团结合作,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有开拓创新精神。

(四)身体健康,年龄能够任满一届。

五.岗位设置、职数:

岗位名称

主任职数

副主任职数

化学工程与工艺系主任

1

1

应用化学主任

1

1

食品科学与工程系主任

1


基础教育教学中心主任

1

1

能源化工系主任

1

1

实验中心主任

1

1





六.推选办法:

(一)公告动员11月4日)

在轻工化工学院网站发布工作方案

(二)报名方式11月4~11月15日)

个人报名。也可以组织推荐,支部推荐人选。岗位申报人员填写《轻工化工学院系(中心)主任报名表》一式二份,于11月15日前交党政办公室主任张金名处。

(三)资格审查(11月16-23日)

由系(中心)主任聘任小组根据《轻工化工学院系(中心)主任换届方案》规定的各岗位任职条件,对参加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四)确定人选

学院讨论决定人选。

(五)任前公示

对拟聘任的系(中心)主任名单进行公示。

七、工作交接:

正式任命后一周内做好交接。

八、工作要求:

请各位老师继续关心支持系、中心的建设和发展,主动承担公共事务,服务全院师生,积极报名。

要求本届系、中心主任在新一届主任未到岗之前继续履行好岗位职责。

轻工化工学院党委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