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系(中心)主任任期即将到期,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本学期我院进行系(中心)主任换届工作。为顺利做好该项工作,参照《广东工业大学科级干部聘任期满重新聘任实施方案》的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学校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努力把政治坚定、胸怀事业、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奋发有为,能顾全大局、服务师生的高素质教职工选拔上来,建设素质更加优良、结构更加合理、充满活力、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新一届学院中层,推动学院事业新发展。
二.范围:
系(中心)主任换届。
三.聘期:
系主任、副主任为4年。
四.任职条件:
(一)政治思想觉悟高,品德好,廉洁自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二)热心公益事业,团结合作,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有开拓创新精神。
(四)身体健康,年龄能够任满一届。
五.岗位设置、职数:
岗位名称 |
主任职数 |
副主任职数 |
化学工程与工艺系主任 |
1 |
1 |
应用化学主任 |
1 |
1 |
食品科学与工程系主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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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教学中心主任 |
1 |
1 |
能源化工系主任 |
1 |
1 |
实验中心主任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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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选办法:
(一)公告动员(11月4日)
在轻工化工学院网站发布工作方案
(二)报名方式(11月4~11月15日)
个人报名。也可以组织推荐,支部推荐人选。岗位申报人员填写《轻工化工学院系(中心)主任报名表》一式二份,于11月15日前交党政办公室主任张金名处。
(三)资格审查(11月16-23日)
由系(中心)主任聘任小组根据《轻工化工学院系(中心)主任换届方案》规定的各岗位任职条件,对参加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四)确定人选
学院讨论决定人选。
(五)任前公示
对拟聘任的系(中心)主任名单进行公示。
七、工作交接:
正式任命后一周内做好交接。
八、工作要求:
请各位老师继续关心支持系、中心的建设和发展,主动承担公共事务,服务全院师生,积极报名。
要求本届系、中心主任在新一届主任未到岗之前继续履行好岗位职责。
轻工化工学院党委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