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第七条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1、实验室需对所开展的教学科研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并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准入和实验过程管理机制。
2、实验室在开展新增实验项目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安全隐患和应对措施。
我校已在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风险评估”功能模块。 为规范风险评估内容,形成校内实验项目评估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现向各团队征集科研项目中涉及危险性的实验内容、分类和评估分级。
请各团队于2021年11月29日16:00前,发送反馈文件“附件1”至邮箱572881688@qq.com。
轻工化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