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广东工业大学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大学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2021]56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在学校遴选校级科研团队的基础上,遴选一批研究基础条件良好、团队成员稳定、研究方向明确、建设成效突出的院级科研团队,给予学科提升工程专项资金支持,现就该团队的遴选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团队负责人和团队全体成员须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研工作“四个面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团队负责人需在国内本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团队成员之间要有长期稳定的科研合作基础(共同发表论文、合作申请项目等)。
3、已经获得校级科研团队资助的负责人或成员,不得重复申请院级科研团队。
4、院级科研团队不分级别。
二、遴选标准
院级科研团队遴选标准
团队研究方向必须与学科建设紧密联系。团队成员至少10名以上(其中正高职称人员不少于3名)。
团队负责人需满足以下所列条件中的1条:
(1)省级及以上人才(省级人才限定为省杰青、青年珠江学者)。
(2)培养省级人才1人(省级人才限定为省杰青、青年珠江学者)。
(3)省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粤港澳联合实验室主任。
(4)学校认定的国家级重点项目负责人。
(5)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科技奖一等奖。
(6)作出突出贡献的特殊人才。
团队需满足下列所列条件中的2条:
(1)建设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发改委工程研究中心的。
(2)获得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广东省本土创新团队的。
(3)拥有2名以上(含2名)省级人才或以广东工业大学名义培养3名省级人才(省级人才除省杰青、青年珠江学者外,还包括其它认定的省级人才)。
(4)近5年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一等奖的。
(5)近5年累计科研经费1000万,如团队组建未满5年团队成员人均科研经费需达到80万/年。
(6)近5年获得学校认定的国家级重点项目1项。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节点
1、请各团队仔细对照申报通知中的各项遴选标准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学科提升工程”校级科研团队申报书》(见附件1),并将电子版材料在7月29日前发送到962764683@qq.com邮箱,纸质版申报书及团队符合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请打印一式3份(双面打印简装)于7月29日前提交到202院办张金名老师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3932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