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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清明期间实验室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01   浏览:

各实验室:

清明假期将至,为切实做好我院实验室安全教育和管理各项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清明假期时,务必时刻提高安全意识,按照学校有关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落实防控工作。

2、各实验室开展全面自查,认真核查实验室各类危险源,确保帐物相符,做好安全辨识和应急管控方案。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逐条整改,确保整改措施到位。

3、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1)避免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如需开展应在“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提交“实验项目风险报告”,通过审核后方可进行,并且务必做好风险防控措施。严禁独立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在实验过程中不得离岗,不得出现无人值守现象。非工作时间和高危险性实验确保2名以上人员在场。

(2)做好水电气等安全管理。离开实验室前,务必关好门窗,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和热源,严防溢水、漏电、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严禁在实验室为电动车或其电池充电。

(3)做好实验室内各类危险源的管理。做好实验室剧毒品、爆炸物、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等物品的管理,严格落实好“五双”管理,非管控类化学品应落实分类存储,完善电子及纸质版台帐登记,做到帐物相符,严防遗失、被盗、泄漏、污染环境、威胁公众健康等事故;落实做好特种、辐射、电气、机械、冷热设备的安全管理。

4、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化解风险能力

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好个人防护用品,规范使用通风橱,明确急救医药箱、灭火器、洗眼器、喷淋系统等应急设施位置,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方案、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