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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化工学院2021年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01   浏览:

 

轻工化工学院由化学工程与工艺系、应用化学系、食品科学工程系、能源化学工程系、基础教学中心、实验中心及学院办公室组建而成。学院拥有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点、化学工程与技术学位硕士点、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硕士点。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是我校进入广东省第三期“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序列的四个学科之一,被列入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同时被列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科。学院现有国家级本科工程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8个、广东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1个,广州市重点实验室1个,1个创新研究院(能源化学与精细化工创新研究院)和15个科研实验室。学院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超2亿元,教学和科研实验室面积1.2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161人,其中专职教师126人,教授29人、副教授(含其他高级职称人员)59人,博士学位的教师超过90%,具有海(境)外留学经历的占80%,博士生导师22人、硕士生导师105人。学院现有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合计561人。

 

一、申请条件

(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需取得硕士学位)或符合报考条件的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入学当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且已修完硕士研究生8门以上主干课程),硕士课程成绩优良,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三)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托福(TOEFL)≥80 或雅思(IELTS)≥5.5 或大学英语四级(CET-4)≥425,GMAT、GRE和其他语种可参照此标准(小语种申请者入学后必须以英语为第一外语);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或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

(四)学术成果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硕士生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含已录用)1 篇以上(含 1 篇)与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以第一申请人(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提出 1 项以上(含 1 项)与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并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或经所报考学院学位评议组鉴定说明的,可以体现研究潜质的其他创新成果。

注: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学术成果以硕士生在学期间为限,其他申请者的学术成果以自提交报名材料起近5年内为限。

(五)具有与所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相关的学科专业或工作经历背景。

(六)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不能作为推荐人。

(七)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要求。

二、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在2020年12月7日-12月27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最终确认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二)网报信息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在2020年12月29日-12月31日通过“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w.gdut.edu.cn,以下简称“我校研招网”)的“网报确认”端口进行网报信息确认。

同时,考生须按要求备齐申请材料,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以寄送邮戳为准)寄(交)至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通讯信息见第五点),如通过邮寄方式必须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未按时进行报名考试费缴纳、网报信息确认及寄送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申请材料需提供如下: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后本人签名确认)。

2.《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见附件1),按要求填写与提供表中所需材料(含政审表)。

3.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

(三)心理测试

考生须于2020年12月29日-12月31日参加我校线上心理测评,具体指引请见附件2。

(四)资格审查

我院收到申请材料后,将按照学校及学院的相应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轮选拔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初定于1月中旬发布。

学院根据报名人数与招生计划情况,将研究确定是否在综合考核之前设置材料评审环节,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名单。具体请见学院届时有关通知。

(五)综合考核

一般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考核时间初定3月上旬。

1.专业课笔试(满分 100 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报考学科(领域)专业理论与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另外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 100 分),主要考察考生英语运用能力的掌握程度。【注: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与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环节同时进行】

3.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满分 100 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结构、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内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为20~30分钟,其中8分钟PPT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科研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结果,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时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及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适当微调。如考生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已满,将由学院协调安排其他导师负责指导。

三、学习方式、学制与就业方式

(一)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二)学制

申请考核生的学制为3年。

(三)就业方式

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人事、组织关系、档案转入学校,全脱产学习。报考前已工作的在职考生,在录取名单公示前应提供从原单位离职的证明材料。毕业时自主择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派遣手续。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与我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学院从严控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招收人数。

四、学费标准与奖助学金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及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学校有关文件处理。

(二)各类报名申请材料如无特别说明,均只需提供复印件,原件将于综合考核环节复审,所有报名材料提交后概不退还。

(三)本细则未尽事宜由轻工化工学院负责解释。

(四)请考生及时留意我校研招网和我院网站的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五)通讯方式

联系部门:广东工业大学轻工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工学四号馆201-1(邮编:510006)

联系电话:020—39318653(陈老师)

电子邮箱:qhjw@gdut.edu.cn

附件:1.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心理测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