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发展的需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决定招聘以下两个职位。为顺利做好该项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范围:
院长助理1名,业务助理1名。
二.聘期:
任命时间自发文至本届领导班子任期届满。
三.任职条件:
(一)政治思想品德好,廉洁自律。
(二)热心公益事业,团结合作,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有开拓与创新精神。
(四)45周岁以下
(五)院长助理为副高职称及以上,业务助理为博士学历及以上。
四.岗位职责:
院长助理岗位职责:协助学院书记、院长及其他领导班子做好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科研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生培养、行政管理统筹协调等相关工作。
业务助理岗位职责:协助做好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科研教学、研究生培养等相关业务工作。
五.推选办法:
公开报名(11月5日~11月10日)
岗位申报人员填写《轻工化工学院岗位申报表》一式二份,于11月11日前交党政办公室主任张金名处。
确定人选(11月中旬)
由轻工化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聘任人选。
轻工化工学院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