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发展的需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决定招聘院长助理。为顺利做好该项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范围:
院长助理、应用化学系主任、实验中心副主任
二.聘期:
院长助理任命时间自发文至本届领导班子任期届满。
应用化学系主任任命时间至2021年9月25日
实验中心副主任任命时间至2021年12月31日
三.任职条件:
1、院长助理任职条件
(一)政治思想品德好,廉洁自律。
(二)热心公益事业,团结合作,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有开拓与创新精神。
(四)45周岁以下
(五)副高职称及以上。
2、应用化学系主任任职条件
(一)具有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学院、系作贡献。
(三)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为人正派,团结合作,联系群众,作风民主,谦虚谨慎,清正廉洁。
(四)近2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五)年龄一般应符合能够任满一届的要求,即要求57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实验中心副主任
(一)政治思想品德好,廉洁自律。
(二)热心公益事业,团结合作,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实验中心在岗在编教职工。
(四)中级职称及以上。
四.岗位职责:
1.院长助理
协助学院书记、院长及其他领导班子做好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科研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生培养、行政管理统筹协调等相关工作。
2.应用化学系系主任
负责本系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召开全系工作大会。
制订本系的学科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年度计划,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检查完成情况。
制订、修订教学计划,负责本系的教学(专业)评估、课程建设、课程质量工程、教改项目,本系教师申报的教学、科研项目,负责制订本系的科研计划。
组织本系教学业务学习和研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检查教师的备课、授课情况。
负责审核本系任课教师考试命题、试卷的批改、成绩评定以及上报的考试(考核)资料等。
组织完成本系教职工的考核工作。
本系精神文明建设,树立教书育人、健康向上、团结协作的良好风气。督促各位教师按时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完成学院下达的其他工作。
3、实验中心副主任
负责学院实验课程的教学安排工作;
负责实验室的动态管理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负责本学院本科生实验综合技能竞赛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负责全院实验室清产核资、物资清查、实验室评估,以及实验室各项管理数据的上报;
协助实验中心主任,做好中心及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推选办法:
公开报名(7月1日~7月5日)
岗位申报人员填写《申报表》一式二份,于7月6日前交党政办公室主任张金名处。
确定人选(7月上旬)
由轻工化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聘任人选。
轻工化工学院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