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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过期药品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3-25   浏览:

经教育厅和生态厅协调过期药品处置单位,本学期过期药品除剧毒和无标签试剂不予回收,其他均可处理。请各科研团队3月31日16:00前将剩余过期药品清单发到蒋老师邮箱572881688@qq.com,以便处理单位定下处理方案及具体回收日期,敬请配合。

轻工化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