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已成立能源化学工程系,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决定招聘能源化学工程系主任和党支部书记。为顺利做好该项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范围:
能源化工系主任,党支部书记。
三.聘期:
系主任任命时间自发文至2021年12月31日。
支部书记任命时间自发文至2022年11月30日
四.任职条件:
(一)政治思想品德好,廉洁自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二)热心公益事业,团结合作,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有开拓与创新精神。
(四)身体健康,年龄能够任满一届。
(五)教师党支部书记、委员党龄1年以上,建设要求按学校党委精神执行。
五.岗位设置、职数:
岗位名称 |
职数 |
能源化工系主任 |
1 |
能源化工系副主任 |
1 |
能源化工党支部书记 |
1 |
六.推选办法:
(一) 公告动员(3月5日)
在轻工化工学院网站发布《轻工化工学院能源化工系系主任及党支部书记的通知》。
(二)公开报名(3月5~3月10日)
岗位申报人员填写《轻工化工学院能源化工系主任/支部书记申报表》一式二份,于3月10日前交党政办公室主任张金名处。
(三)资格审查(3月11-13日)
由学院对参加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四)确定人选(3月中下旬)
系主任、支部书记人选由轻工化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党支部支委由学院党委讨论确定聘任人选。
(五)任前公示(3月中下旬)
在全院范围内对拟聘任的系(中心)主任及党支部书记、委员名单进行公示。
轻工化工学院党委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