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学校评审文件和要求的基础上,经讨论决定,拟定《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的补充说明》,现予以公示。公示通过后,将于次年奖学金评审时生效;若文件内容与学校发布的文件内容相冲突,以学校发布的文件为准,学院的补充说明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书面形式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工四201-1)反映。反映情况时须用真实姓名,须有具体事实;反映过程中匿名举报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逾期不反映的,视为无异议。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6日-2019年10月18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18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