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轻院字[2018]13号文件(见附件),经学院组织专家函评和现场答辩,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并由学院党政联席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拟将以下人员列为高层次人才培育项目培育对象,具体为第一层次(国家杰青培育对象):林展、何军;第二层次(国家优青培育对象):李成超、籍少敏、刘宝玉。
公示时间;2019年7月3日——5日
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7月5日前将书面意见交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39322231
轻工化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
附件下载:轻工化工学院人才队伍建设培育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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