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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4-04   浏览: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现启动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优先支持项目
   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优先支持以下项目:
  1.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的项目;
  2.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相关的项目;
  3.与精准扶贫、粤东西北地区均衡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项目;
  4.产学研结合、与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项目;
  5.有高水平教师参与、经费充足的项目;
  6.学生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
  7.创业实践项目优先支持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
   三、项目推荐
   学生于4月15日前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学院根据项目的可行性及创新性,遴选出推荐项目(各学院需在限额内推荐,不得超额,限额表见附件4),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为5天,格式统一使用附件1)。4月25日前各申报单位将推荐材料分别报学校相关部门(创新训练项目由各学院教务办汇总并由教学副院长审批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创业训练项目由学院团委汇总并经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批后交校团委,创业实践项目由学院就业创业骨干导师收集汇总并经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批后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交材料包括:
   1.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需排序)
   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表由申报单位收齐保存备查;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申报表分别交校团委、学生工作处。
   备注:
   1.请申报单位务必做好附件1的项目排序,以方便推荐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由申报单位收齐保存备查。
   2.项目面向全日制本科生,负责人原则上由二、三年级学生担任(毕业班学生不可担任),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已立项2017、2018年项目(省级、国家级)的学生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2019年项目。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省级及以上级别的大创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有未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大创项目。
   3.创新训练项目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4.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左右,项目须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结题验收。
    四、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申报:
    请各学院做好推荐排序工作,在各学院推荐项目基础上遴选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国家级、省级立项指标将根据教育厅公文另行通知,并参考学院往年立项规模、学生人数、往届项目结题等情况等作为依据。
    五、任务书签订及后续项目管理:
    5月初学校公布项目推荐级别后,项目所属单位须组织各级项目负责人签订《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并按《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17】46号)进行管理(国家级、省级项目还需执行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相关规定),请密切留意后续相关通知。
    六、各项目材料接收部门及联系方法:
各申报单位将排序后的推荐材料分别报学校以下部门
1.创新训练项目—资料室工四202-1,联系人:老师(39322090
2.创业训练项目—学工办(工四201-2),联系人:李老师(39322230)
3.创业实践项目—学工办(工四201-2),联系人:李老师(3932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