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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其他专技人员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6-26   浏览:

广东工业大学是一所具有50多年办学历史的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结合的、多科性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2015年整体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行列,学校现有大学城校园及东风路、龙洞等多个校区,占地总面积3348亩,教职工30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46000余人,学校以“团结、勤奋、求是、创新”为校训,致力提高教育质量和科技水平。

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人员4名、其他专技人员16名,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2018届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等。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善于与人沟通,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与组织能力,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所获得的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均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学历,所获得国(境)外大学学位必须取得教育部认证。

4.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5.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外语水平应达到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同等水平,艺术、体育类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同等水平。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工业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行政人员、其他专技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管理,聘用相应等级岗位(按有关政策确定),实行试用期,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7月11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一并打包发至GDUTJOB@GDUT.EDU.CN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注:附件大小请勿超过8M,收到邮箱自动回复为报名成功)。

(三)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个人信息简表》(附件3);

2.个人简历;

3.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毕业生);

4.身份证、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另须提交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6.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工业大学官网(http://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

4.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该认证书。其中符合年龄基本条件且于2016年1月1日至报名之日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相关材料的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可报考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相应岗位。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报名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于7月12日在广东工业大学官网(http://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公布。通过初审者须在指定时间携带报名材料到我校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者当场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考试:

(一)行政人员岗:笔试、岗位技能测试

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岗位技能测试由相应招聘部门具体组织,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及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工作技能等。招聘部门应成立测试评审小组,成员由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高级职称人员代表组成,成员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人数不足的可邀请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参加。

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各占第一阶段成绩50%。

(二)其他专技岗:岗位技能测试

具体由各专业学院、部门组织。主要考查应聘者个人综合素质及应具备的岗位职业素养与技能,其中工程技术实验人员岗位测试侧重考查应聘者专业实验技术水平,特别是操作大型仪器设备的能力和实验组织能力等。学院、部门应成立测试评审小组,成员由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高级职称人员代表组成,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7人,人数不足的可邀请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参加。

第一阶段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试的人选。

第二阶段:综合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及现场问答。面试评审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处主要负责人、招聘单位负责人代表等组成,人数为单数,不少于7人。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第一阶段成绩×50%+第二阶段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在综合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省人社厅官网和广东工业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1.获聘人员原则上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能报到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2.如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综合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如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在考生自愿前提下,可在符合空缺岗位招聘条件且综合面试成绩合格的其他岗位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调剂。

3.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自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5.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进入下一阶段考试名单、聘用结果等信息,均同时在广东省人社厅官网和我校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22792(人事处)、

监督电话:020-39322692(纪委、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