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链接: http://news.gdut.edu.cn/viewarticle.aspx?articleid=128679 相关说明:1、2017年通过遴选的老师,请提供经费证明(个人财务系统在研科研经费首页复印件)2、新增、恢复招生的老师,请按通知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应附件证明。3、按通知要求,材料收集截止时间为3月13日12:00前,请各位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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