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生处2017年5月3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17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我院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后,拟将下列人员作为学院向学校申报2017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18日,共3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39325770
联系地址:工四201-2
轻工化工学院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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