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和《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广工大规字〔2021〕12号)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学院初审,现公示轻工化工学院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名单(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向学生工作处如实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8日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230
联系地址:工学四号馆201-2
轻工化工学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