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中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一直以来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设立了“嘉丰学业进步奖学金”以支持学校教育事业,鼓励学院学生全面发展,表彰学院在学业有明显进步的学生。为做好我院2025年“嘉丰学业进步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安排
1. 申请对象:根据《轻工化工学院“嘉丰”学业进步奖学金评审办法》(见附件,以下简称《评审办法》),符合评定条件的全日制在校在读轻工化工学院本科生可申请。
2. 申请流程: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自行填写《轻工化工学院2024-2025学年“嘉丰”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按《评审办法》要求向学院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3. 学院审核:学院根据“评审办法”要求,评选出拟推荐获奖候选人,学院评审小组在推荐候选人中确定推荐人选,并于学院内公示三天。
4. 上报材料:公示期后,加盖公章后,连同拟推荐学生申请材料,报送出资方。
二、工作要求
1.各年级认真阅读《评审办法》,所推荐的学生必须符合评定条件要求申报。
2.申请材料提交要求:(1)申请表如有2面或以上,须双面打印;(2)教务处成绩单;(3)其他支撑材料(如无,则不提供)。
以上申请材料,以个人为单位,按申请表、成绩单、支撑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3. 申报时间: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6日
4. 联系人:林老师,电话:020-392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