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奖勤助贷 > 正文

关于轻工化工学院2024-2025学年“嘉丰”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5-12-23   浏览:

深圳前海中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一直以来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设立了嘉丰学业进步奖学金以支持学校教育事业,鼓励学院学生全面发展,表彰学院在学业有明显进步的学生。为做好我院2025嘉丰学业进步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安排

1. 申请对象:根据《轻工化工学院“嘉丰”学业进步奖学金评审办法》(见附件,以下简称《评审办法》),符合评定条件的全日制在校在读轻工化工学院本科可申请。

2. 申请流程: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自行填写《轻工化工学院2024-2025学年嘉丰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按《评审办法》要求向学院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3. 学院审核:学院根据“评审办法”要求,评选出拟推荐获奖候选人,学院评审小组在推荐候选人中确定推荐人选,并于学院内公示三天。

4. 上报材料:公示期后,加盖公章后,连同拟推荐学生申请材料,报送出资方

二、工作要求

1.各年级认真阅读《评审办法》,所推荐的学生必须符合评定条件要求申报。

2.申请材料提交要求:(1)申请表如有2面或以上,须双面打印;(2教务处成绩单;(3)其他支撑材料(如无,则不提供)。

   以上申请材料以个人为单位,按申请表、成绩单、支撑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3. 申报时间:20251223-20251226

4. 联系人:老师,电话:020-392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