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及《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标解释》的相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年级评议、学院审核,现将2025-2026学年轻工化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学院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工四201-1、工四201-2)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逾期不反映,视为无异议。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16日
联系电话:020-39322230(本科生办公室)、020-39318653(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人:林老师、郭老师
联系地址:工学四号馆201-2(本科生办公室)、工学四号馆201-1(研究生办公室)
轻工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