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学校学生处于2026年3月27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补充认定结果(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工办(工四201-2)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逾期不反映,视为无异议。
公示时间:2026年5月9日-5月14日
联系电话:020-39322230
联系人:林老师
轻工化工学院
2026年5月9日
附件下载:轻工化工学院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补充认定结果公示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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