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及《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标解释》的相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年级评议及学院审核,现将年级初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工办(工四201-2)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逾期不反映,视为无异议。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8日-2026年9月20日
联系电话:020-39322230
联系人:陈老师
轻工化工学院
2026年9月18日
附件下载:2026-2027学年轻工化工学院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院审核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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