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和《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广工大规字〔2021〕12号)的有关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初审,现将轻工化工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11月8日。
公示期内如有任何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工四201-2)反映。反映情况时须用真实姓名,须有具体事实;匿名的举报反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一律不予受理。逾期不反映,视为无异议。最终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230
轻工化工学院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