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的有关要求,我院按要求核实学生收入和学籍等情况,现将2023年4月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3月28日至3月30日。
公示期内如有任何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工四201-2)反映。反映情况时须用真实姓名,须有具体事实;匿名的举报反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一律不予受理。逾期不反映,视为无异议。
联 系 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230
附件下载:轻工化工学院2023年4月本科生助学金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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