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生处于2022年9月26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校审名单(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0月25日,共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工办(工四201-2)提出,反映情况时须用真实姓名,须有具体事实;匿名举报反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一律不予受理。逾期不反映,视为无异议。
联 系 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230
轻工化工学院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下载: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2022101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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