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生处于2021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校审名单予以公示:(由于人员名单较多,详情打开附件查阅)
公示期: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1月16日,共五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工办提出,反映个人情况并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公示期过后提出异议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郭佳欣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230
轻工化工学院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下载:轻工化工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困难认定情况公示.xls
上一篇:轻工化工学院2021年北野财团奖学金学院推荐名单公示
下一篇:轻工化工学院第七届“星耀工大·筑梦成长”校园之星拟推荐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