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生处于2020年3月9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工作的通知》,我院进行了 2019-202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工作。 现对2019-202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1日,共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或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工办提出,反映情况时应自报或签 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不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公示期过后提出异议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老师,020-39325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