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生处于2019年9月24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我院按要求审核相关申请材料之后,现对院审名单予以公示:(由于人员名单较多,详情打开附件查阅)
公示期: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3日,共三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或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工办提出,反映情况时应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不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公示期过后提出异议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报送学校。
联 系 人:林文杰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5770
轻工化工学院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