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岗位等级晋升工作通知(一)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0-20   浏览:

我校教职工聘期期满考核与新一轮岗位原级别聘用工作已于上学期全部完成。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岗与工勤岗的岗位等级晋升工作,根据新修订《广东工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广工大规字〔2016〕30号 )精神,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等级晋升的人员范围为学校现聘教师岗位(含辅导员教师岗)、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及工勤技能岗位的在岗事业编制人员。

二.申请晋升岗位等级具体步骤

1. 个人申报。申请人根据现聘岗位类型和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实施方案》中各类各级岗位的申请条件,填写相应岗位的《广东工业大学岗位聘用申请表》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现聘单位。

2.资格审查与推荐。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向相应的岗位聘用委员会进行推荐,《岗位拟聘及推荐情况汇总表》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人事处。

3. 评审和制定拟聘方案

各学院(部)岗位聘用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副教授一级及以下岗位的评审工作,拟聘方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人事处。学校教师聘用委员会负责教授二级岗位评议推荐、教授三、四级岗位评审和审核各学院(部)岗位聘任委员会上报的拟聘方案,形成全校教师各级岗位拟聘方案。

辅导员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及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委员会分别负责各类相应岗位的晋级评审工作并形成拟聘方案。

4.学校审批及公示。

三、时间安排

四、其他事宜

1.校内高聘的“青年百人计划”教师本次无需申请岗位等级晋升,所高聘岗位不占用各学院(部)的相应等级岗位指标数。

2.按照上级文件精神,首次岗位设置时聘用在管理岗位上的工人身份人员应转为工勤技能岗位原级别聘用,符合等级晋升条件人员可按工勤技能岗申请晋升岗位等级。

3.获得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前。

4.非编全职聘用的“百人计划”特聘教授可按照上述步骤申报岗位等级晋升。

5.学校各类岗位聘用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广东工业大学教师岗位新一轮聘用工作方案》(广工大人字〔2015〕76号 )。

6.学院(部)岗位聘用委员会举行会议进行岗位晋升聘用推荐工作时,应在委员会成员以外再随机抽取本单位3名左右的教师代表(本次未申请晋升人员)作为监察员列席会议。如委员会成员本人涉及申请晋升,在会议讨论时原则上应进行回避。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 晖 、董 毅 联系电话:39322792

人 事 处

2016年10月12日